为了逃避处罚掩人耳目
套用别人的车牌
这种操作不少见
那自己套牌自己的车辆
这神奇的操作你见过吗?
3月29日11时许,百色平果市新安街。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悬挂“桂LV9568”号牌的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,发现该车有套牌嫌疑。
随后,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、行车证等相关证件时,驾驶人神色慌张,找各种理由逃避检查。
在民警追问下,驾驶人黄某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:此前自己开的是一台蓝色摩托车,上牌号是桂LV9568,后来此车年久失修,自己又在网上花了1000多元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。
但由于新买的二手摩托车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已经完全磨损,无法上牌,于是黄某把自己的旧摩托车车牌换到了新买的车上。黄某认为,都是自己的车牌号,换一下不要紧。
进一步调查还发现,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一直在无证驾驶!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民警对黄某无证驾驶的行为处罚款300元,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行为处罚款2000元,对无合法来历证明的机动车及车辆号牌予以暂扣。
法律知识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:
一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:处300元罚款,并可处15日以内拘留。
二、使用其它车辆机动车号牌: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记12分,并处2000-5000元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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