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新闻网讯 日前,江西召开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,并发布《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》,向驾驶员培训机构提示了应履行的义务、相关监管重点和法律责任,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价格行为。
驾校属于社会培训机构,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收费已纳入市场调节价范畴,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,经营者有自主定价权,可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定价。
拥有自主定价权也不可任性。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竞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驾校应根据经营成本,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制定收费标准,实行明码标价,不得强行服务、强行收费;亦不可利用优势地位、条件甚至市场垄断地位相互串通涨价,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妨碍正当的价格竞争秩序,损害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。
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驾培行业协会和各驾驶员培训机构,扰乱市场秩序,相互串通、价格同盟、合谋涨价等行为,将受到严肃查处,依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,对相互串通、操纵市场价格,造成价格较大幅度上涨,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。
文章、图片来源:江西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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